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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只能分家!她早就笃定这个想法,之所以一直拖到婆婆过世两年多还没分,不是狠不下心,而是不敢。她怕的是律法无情!
在大宋朝,家族分家不只是家事。
朝多次旌表累世同居的大家族,倡导兄弟敦睦不分家。当然能真正做到这点的极少,但《宋刑统》还是明文规定:‘诸祖父母、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,徒三年。诸居父母丧,生子及别籍异财者,徒一年。’‘别籍’,就是户口单立。‘异财’是析分家产。
意思是,祖父母、父母在时,谁敢分家判三年,就算父母过世,也必须到服丧期满以后才能分家,否则判一年……这是了避免父母一过世,兄弟不顾着父母丧事,光顾争家产的丑事发生。
大宋的律法,无论是制定条文还是执行方面,都堪称历代翘楚,几乎把人性都钻研透了。但条文是死的,人是活的,指望死的条文保护所有人,是不可能的。侯氏虽迟迟不敢分家,却可以用长嫂的身份,肆意欺压小叔一家,稍解心中多年的块垒。
但她之前,充其量也只是不给小叔好脸色看,不给侄子新衣服穿、好东西吃,远远没有现在这样,把三个孩子往死路上逼……陈家也算大户,这样对自己的侄子,脸面上难看、名声上难听。
侯氏之所以突然变得如此狠毒,是因今年三月,也就是月,陈家服阕,合法分产的日子就要到了。她志在必得,要分得大部分家产,因此预先让家弟弟,先到县衙去打点。
谁知她弟弟回来说,官府的书吏给了准话,这种事很棘手,因大宋律例反对分家析产,认这是破坏公序良俗的行,故而先出分家者,反而会少得家产。而且,因孙子孙女对祖父母的财产也有继承权,所以在析产时,官府会参照两家的口数……两家没有在室女,清一色都是男丁,换言之,除了她这个媳妇之外,所有人都有继承权……有继承权的口数是三比五,她家依然处于劣势。
而且朝特殊的任官制度,使知县大人不可能了一点蝇头小利,坏了自己的官声。所以要是靠官府来断,她们家肯定要吃亏的。
侯氏彻底傻了眼,莫非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?
弟弟告诉她,现在要么让陈老二先出分家,要么双方私下达成协议,再到官府析产……只要大体上公平合理,知县大人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了。
这成了侯氏的救命稻草,她决意逼迫弟弟先出分家,自然要变加厉。恰好当时陈老二外出游学,她便开始百般虐待他的三个孩子……就是要让陈老二一回来就觉悟,要么永远在家看着孩子,要么立即分家。
要是不小心死了一个两个,那正中她的下怀。这年代儿童的夭折率高的出奇,就算是富户,生出十个孩子,能养大一半就是奇迹了。像她生了七个,就活了两个,所以在她看来,夭折个把没成年的孩子,实在算不得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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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思陡然被个孩子道破,侯氏不禁一阵慌乱,口里喋喋不休的骂着什么‘撕烂你的嘴”之类,脚下却开始往外挪,不想再面对那双洞察人心的眼睛。
陈三郎暗暗松了口气,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。
但侯氏哪能这么灰溜溜走了,她黑着脸,眼珠子咕噜乱转,希望能找个寻趁,压一压这小子的气焰。
当她凶神般的目光,落在小六郎身上时,突然发现这小崽子往后侧了侧身,不大喝一声道:“你藏的什么!”说着劈手去抓小六郎的右手。
“你干什么!”陈三郎赶紧挡住小弟,无奈他自己才只十岁,哪有上辈子的力气?被这凶悍的婆娘一拨,便打个了趔趄。虽然他很快站稳,但这一瞬间,小六郎被侯氏抓住了袖子。
“你放开他!”陈三郎使劲抱住那婆娘的胳膊,大声对小六郎道:“快跑啊!”
但那么丁点的孩子,已经整个被吓傻了。黑五郎反应过来,抱着弟弟就往外扯。小六郎的衣服,早就残破不堪,这一扯之下,袖子登时裂开个大口子,一样物事掉了下来。
看清那物事,连陈三郎都愣住了,那竟然是一根焦黄色的鸡腿……
“好啊!”侯氏一下子气焰高涨,她猛地甩开陈三郎,理一下散开的鬓发,如那只大公鸡附体一样,亢奋异常道:“我果然没看错,就是一窝贼小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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